本帖最后由 可爱的小可爱 于 2018-1-9 10:50 编辑
联盟各会员单位: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5〕67号),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标联〔2016〕109号)文件精神,依据《中国制造2025》(国发〔2015〕28号)提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行动纲领,加快做好科技产业、公共管理、信息技术、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,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,根据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印发的《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科促字〔2016〕16号)要求,现面向全国有关行业征集2018年团体标准项目合作计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 1.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、促进科技进步和满足科技产业、建设项目协作平台、工程应用、住建部倡导的其他专项BIM技术等市场需求旺盛的标准项目;
2.申报行业面向BIM全产业链及价值链。
二、制定要求 1.申报联盟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为自愿性标准,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;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;制定过程采取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
2.为切实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。申报联盟团体标须对标准可解决的问题、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、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;上级机关论证立项后,统一组织编制和发布。具体要求参照科促会《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三、申报材料 1.填写联盟《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》,申请说明应当包括立项目的、立项理由、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、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;
2.提交《标准草案稿》,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》(GB/T1.1-2009)的规定和要求; 3.制定标准《实施方案》。
四、申报周期及立项审批 1、申报单位可依据前期的调研情况随时通过联盟进行申报,联盟秘书处负责对申报的标准项目材料进行初审;
2、联盟汇总初审通过的标准项目,上报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,并组织专家论证,论证通过后,报国家相关机关审批立项。
五、联系方式 中国BIM科技创新联盟 秘书处 联系人:杨 洁 021-60641226 15801957229 地 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C1栋6楼 邮 编:201315
附件: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|